常熟要债公司阐述被告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1000000元后未能及时还款,最后我方调节最终达成还款事宜
近日,在审判庭内,一起原本“针锋相对”的民事纠纷案件,常熟要债公司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,原被告双方最终放下成见,握手言和,达成调解协议。这场从“对簿公堂”到“一笑泯恩仇”的转变,不仅体现法院调解工作的实效,更展现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智慧。
案情回顾
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。2020年1月2日,被告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100000元,双方口头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,未约定利息。然而,被告在后续经营中遇到困难,未能按时归还借款。到2022年4月20日,被告仅归还原告500000元,剩余500000元一直拖欠未还。原告对被告从一开始的信任,到怀疑,最后选择诉诸法院。
法官巧调解:既解法结,更解心结
案件在法院立案后,法官对此案进行了审理。在审理过程中,承办法官发现,本案案件事实清晰,存在的问题为:
(1)原告对被告信任的崩塌,情绪不佳;
(2)被告虽对原告的帮助行为心怀感恩,但不能正确看待对簿公堂这件事。
于是,承办人引导原告说出对被告内心的意见和想法;又劝解被告理性看待民事纠纷,鼓励被告积极履行还款义务,维护朋友之间的信任。最终,双方主动要求调解,当场签署调解协议。
司法有温度:调解不止于“案结”,
更在于“事了”
此次调解不仅化解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,也为双方的友谊留下了空间。从“剑拔弩张”到“握手言和”,变化的不仅是结果,更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。
乌当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,让更多纠纷化解既有“法度”又不失“温度”,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司法力量。